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24 14:16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对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二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项目条件

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已开工建设且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项目可优先予以考虑。省级发展改革委不能申报中央企业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初审。请各地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写单行材料(参考范本见附件1),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项目,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同时,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并核定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规模。

(二)报送请示。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请示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毎个省(区、市)可申报不超过10个项目,其中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5个。汇总表中的每个项目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要求,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三份)、专家评审及投资规模核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家意见等)作为项目申报请示文件附件一并提交。

(三)报送要求。各地应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根据支持标准和其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切实防止出现项目不实、相关手续不全、投资估算算虚高等问题,确保项目有序建设、按期竣工。脱离当地实际、其他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完工的不得申报。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区、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項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入库。将拟申报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在年度计划编报区中报送经贸司流通发展处。填报时,“政府投资方向”选择“2022年专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拙设施-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并在“审核辅助标识3”中注明“冷链物流设旅项目”或“物流基础设旅补短板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

2022年1月19日

特别声明:为响应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金诺会展及旗新媒体刊发文字及图片稿件特声明如下:
一、知道文竞及图片来源的,我们一定会注明文竞及图片的出外或作者,请作者联系小编,我们将按照我相关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二、对于图片和稿件未提及出处的,我们转发时未能及时署名的,请原作者或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司相关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三、对于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图片,请原作者或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四、2018年以前的文字或者图片,因条件所限,未及时署名的,请作者或者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上准发放稿费或及时删除相关稿件或图片。
 

  • 组织机构 Organizatonal Units

  • 主办单位

    山东制冷学会
    山东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
    浙江省制冷学会
    江苏省制冷学会
    福建省制冷学会
    安徽省制冷学会
  • 支持单位

    北京制冷学会
    天津市制冷学会
    辽宁省制冷学会
    河南省制冷学会
    广东省制冷学会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山东省鲁商冰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制冷学会冷冻冷藏设备设施检测中心
    山东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洁净分会
    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和空气净化技术研究院
  • 承办单位

    山东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联系我们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1104室

    电话:0531-83532222

    传真:0531-83532333

  •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19 山东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品哲科技